主题: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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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1/6 10:35:31
  •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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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设定依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意见》(宁委发[2013]41号);《关于落实好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就管办[2014]11号)。

【申请条件】经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办理材料】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2.《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3.灵活就业证明。

【办理流程】符合申报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核实→打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告知单并交由申请人核对→符合条件的公示3天;对无有效投诉的,于季度终了后5日内将《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报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予以复查→区人社部门予以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录入信息系统→市人社部门数据汇总后,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核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市民卡银行帐户。

【办理时间】在季度末月的最后1个工作日前,提出本季度补贴申请。

【办理地点】本人户籍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

【联系电话】57118358

南京市六合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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