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男子用租来的房屋“卖”给朋友骗了30万

  • 星际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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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3/14 1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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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的发展,买房已成为普遍现象。近期,六合一李先生就因买房而被“朋友”骗了近30余万的房款。1月20日,六合公安分局雄州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最终事情水落石出。

朱某,39岁,安徽人,曾因诈骗被公安机关处理过,2016年朱某在大厂开了个工厂。同年,朱某与妻子刘某结婚,婚后两人带着刘某的女儿一直租住在龙池某小区内。2017年小女儿出生后,朱某觉得现居住的房子太小了,于是通过中介又租了一套大点的房子。朱某称过段时间搬去新房住,等以后孩子大了就将这套房子卖掉。说着无意,听着有心,从那以后,朱某的妻子就一直认为朱某后租的房子是朱某自己买的房子,朱某也任由妻子误会没有多做解释。

2017年5月的一天,朱某妻子回家告诉朱某,其女儿同学的家长李先生想购买朱某的房子。李先生是经常一起接送孩子时认识的,渐渐的也就熟络起来,关系一直还可以。由于房子并不是朱某的,当妻子说有人想买房时,朱某并没有在意,随便搪塞了过去。几天后,朱某和妻子与朋友吃饭,吃完饭后妻子要求去看房,朱某也就同意了。随后,李先生联系朱某妻子,表示也想去看看房子,于是一行几人来到了朱某所租的房子内。看完房后李先生一家很是满意,一心想买房的李先生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多次主动联系过朱某,询问其房子卖不卖,都被朱某以各种理由拒绝了。

最近,朱某的工厂资金链断了,他就想到之前李先生要买房的事,便动起了歪心思,想利用这个机会套取现金周转一下。

2017年11月中旬左右,李先生再次联系朱某,朱某这次终于答应卖房了。双方在见面详谈后,李先生首先支付了7万元的订金,还打了张78万元的欠条。朱某表示,他有朋友在政务中心上班,只要将收房款的凭据给他朋友就可以直接办理房屋过户了,这样还可以省下一笔中介费。李先生是买房方,当然是能省一点是一点,于是很爽快的答应了。

事后,朱某将拿到的订金全部投入到自己的工厂里,为了不让李先生起疑,朱某还上网下载了房屋产权变更信息的资料给李先生看,表示房屋过户的事情正在办。但是李先生给的订金远远不够补救朱某的工厂。在后面的日子里,朱某就以工厂缺少资金为由向李先生追要剩余的房款,而李先生也一直没有怀疑。几个月时间里,李先生前前后后付了朱某30余万元房款,却始终没有买房后的下一步消息,而朱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来拖延。

这一天,李先生按耐不住了,独自来到政务中心找朱某口中的那个“朋友”,结果却发现,根本没有这个人在里面上班。李先生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在多次要求还钱无果后,李先生报警求助被人诈骗。3月3日,朱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检察院机关批准逮捕。

警方提醒,买房对于百姓来说是大事。购房前,要全部了解房子的归属权、户口等状况,保证房子产权明晰,没有胶葛、债务等。买卖过程中,采购者必定要让卖房人出示本人及房产有关证件(原件),辨明卖房人是否有处分权。签定合同一起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未完结过户手续前,不要一次性付清房款。房屋买卖中,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相关凭证。(文中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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