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需要,六合区纪委委托南京市六合区力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人员,派遣至六合区纪委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驾驶员4名。
二、招聘原则、方式
按照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基本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的办法,经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录用人员均与六合区力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由六合区力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派遣至六合区纪委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2.六合区户籍,男性(常有夜班,适宜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22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2年4月19至1995年4月19日)。
3.无犯罪前科,无治安案件涉案记录。
4.依法取得有效的C1及其以上准驾等级驾驶证,驾驶证取得时间、实际驾驶机动车时间须达到3年及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保密意识强。
7.中共党员、复退军人、有相关从业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二)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3.吸毒或有过吸毒史的。
4.曾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各级人民法院公开通报的失信人员。
7.有纹身的。
8.近三年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9.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能应聘驾驶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百分制综合评分,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由技术实测60%、面试40%二部分组成,根据综合得分择优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报名按照1:4比例安排,即报名达到16人时截止。
2.报名地点:六合区力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六合区延安北路43号)。
3.报名时须提交资料:户口本(户主一页及本人一页)、身份证(正反面)、驾驶证、学历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贴报名表2张,另交1张);用于资历证明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初审。报名时,招聘方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同等条件下对中共党员、复退军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部队从事车辆驾驶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以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退伍军人档案材料为依据)。满足报名基本条件人员,通知进入测试环节,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技术实测。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指定地点、指定车辆、指定时间内参加实际驾车操作测试。
(四)面试。根据驾驶员岗位的工作特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体检对象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驾驶人员相关标准,并结合本单位招聘岗位工作实际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招聘人选。根据技术实测、面试等方面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七)公示。通过力丰中心门口橱窗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3天(含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
若公示期无举报反映,或经查证举报不实不影响招聘的人选,即可确定为本次招聘人员。
若公示结果影响招聘的,由此产生的缺额,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人员递补时,岗位空缺。
(八)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标准:实行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办法,月工资不低于2800元。
2.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予以录用,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