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补助标准提高!2019年南京将完成1321户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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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2/27 15: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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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应尊重农民意愿

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提高

实行农户“最多跑一次”工作法

……

在今天(2月27日)的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市建委通报了南京市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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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巡视员 丁恒才


2018年9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苏发〔2018〕19号)。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南京出台了《关于改善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的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全面完成贫困家庭危房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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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完成1321户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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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明确了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系统谋划、统筹兼顾”,“把握标准、量力而行”,“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四项基本原则。


2019年全面完成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栖霞区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三类对象共1321户危房改造,农村贫困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整体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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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补助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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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施方案》

改造应尊重农民意愿,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

改造后的农房户均建设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市级新建翻建补助标准提高到1.8万元/户

维修加固补助标准提高到0.5万元/户

实行农户“最多跑一次”工作法


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负责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分解下达改造任务、统筹协调工作推进、落实区级补助资金。


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农民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街审核、区级审批程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核结果需按要求进行公示。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实行农户“最多跑一次”工作法,农户只要跑一次村委会递交相关材料,后面由包户村干部负责后续事项办理。同时尽最大可能压缩审核审批时间,危房审核和建房审批手续同步办理。


合理选择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为两类。D级危房应新建翻建,C级危房应维修加固。改造应尊重农民意愿,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对农户自建确有困难的,由镇街组织协调进行建设。


明确改造建设标准。户均建设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各区可根据农户家庭人口、原住房面积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改造面积,既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建房,也防止改造后农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确保改造后的农房符合入住条件。


确保整体风貌协调。危房改造应合理利用传统建筑材料,改进传统建造工法,延续民居风格,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农房。


保证危房改造质量。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全过程质量安全巡查,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进一步完善危房改造质量管控制度,同时严格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自2019年起,市级新建翻建补助标准提高到1.8万元/户,维修加固补助标准提高到0.5万元/户,各区、镇街也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但补助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危房改造实际投入。施工合同签订后,各区先行拨付启动资金。启动资金按区级以上补助标准的1/3先行拨付,即翻建新建1.8万元/户、维修加固0.7万元/户。改造任务结束并经区级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户。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户发放、专款专用,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资金,不得用于与农村危房改造无关的支出。


严明工作纪律。妥善处理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的前后衔接,推动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建立健全督办考核机制,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优亲厚友、索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对建房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减料。


接下来,

市建委将牵头会同各部门、各区

三大举措促落实

抢抓3、4、5月见成果


更多内容见新闻发布会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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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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