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清早遛狗未牵绳撞倒老汉摔伤腿

  • 。弹幕
楼主回复
  • 阅读:4060
  • 回复:1
  • 发表于:2018/6/21 14:47:23
  • 来自:浙江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六合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6月18日早6时许,家住玉带通江北村的张老汉骑电瓶车去瓜埠街备节日菜品,路过雄州街道桥东路时,突然从一农户家窜出一条高约1米的大狗,正巧撞到其电瓶车前轮上,张老汉慌恐中一个急刹车摔倒在路中央。其儿子闻迅后赶到现场并打电话报了警。

   六合分局瓜埠派出所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到达该“肇事”狗主人家时,“肇事狗”已被家主关回铁笼里,而张老汉正跌坐在家主屋外,旁边围了不少围观邻居。据目击者称,听到老汉的呼喊声立即对大狗进行呵斥,狗的主人徐某也急忙跑过来,将狗赶到铁笼里。据了解,“肇事狗”是只金毛犬,平常性情温和,养了两年了,有五十来斤重,力气很大。家主一大早给狗放风,可能是狗兴奋了,出了笼就往外窜,不巧就撞到了正在骑车的张老汉。据了解,事故造成张老汉右腿膝盖处破红肿,家主徐某需要为此负责。

   在现场,民警对家主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张老汉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整个事故的原因都是因为徐某没有牵系好自己的狗,从而导致骑电动自行车是正常行驶的张老汉倒地受伤。经过民警耐心协调,最终家主答应带张老汉到医院,且所有费用也由其一人承担。具体事故后移交六合交警大队雄州中队处理。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民警提醒:“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不但违反了《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而且容易造成对他人的伤害,从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特别是老人和小孩,容易被乱窜的狗吓到,万一不小心踩到狗的粪便滑倒摔伤,狗的主人往往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